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衡水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开征集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6-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衡水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公开征集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传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1.“村霸”“乡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侵吞集体资产、控制公共资源等违法犯罪线索;

  2.“沙霸”“矿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资源,垄断、控制市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等违法犯罪线索;

  3.“街霸”“市霸”:在城市街道或繁华地带拉帮结派、逞强斗狠、欺压百姓,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安全,以及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破坏营商环境等违法犯罪线索;

  4.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线索。

  (二)新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1.裸聊敲诈: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违法犯罪线索;

  3.软暴力催收: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手段索取债务的违法犯罪线索;

  4.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恶意投诉举报,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5.舆情敲诈: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6.网络暴力:通过造谣诽谤、人肉开盒、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7.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向受害人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8.务工敲诈:故意制造用工矛盾,阻挠施工,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9.强迫消费: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线索;

  10.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财物受损假象,向受害人勒索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和渠道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上方式举报。

  三、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二)问题线索须明确说明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提交,并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政法单位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不实举报或恶意诬告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衡水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检察长信箱
公益诉讼
中国检察听证网
新浪微博
阜城检察微信
阜城检察微信
阜城检察微博
阜城检察微博
河北省阜城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