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再望,年味日醇。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预防安全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近日阜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包联小区,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宣传行动,将文明、安全、环保的节日理念传递到居民心中。
行动中,检察干警通过张贴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沟通。他们结合真实案例,耐心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的空气污染、消防安全隐患及人身伤害风险,积极引导居民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阜城蓝”,度过一个清新、平安的春节。
下一步,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有效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阜城、美丽阜城贡献检察力量。
撰稿:王嘉豪
编辑:冯冬雪
审核:郭 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