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晓同志负责全面工作。
副检察长张春旭同志分管办公室、政治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爱民同志分管第二检察部。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庄丽萍同志协助张春旭同志分管政治部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焦尚河同志协助郑晓同志分管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楠楠同志协助郑晓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