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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时间:2026-02-13  作者:阜城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尊敬的小区居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同时也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为守护我们的共同家园,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

请严格遵守县政府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以低碳、安全、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禁燃规定,以身作则带动身边人共同参与。

二、宣传引导,做禁燃禁放的传播者

积极向家人、朋友和邻里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安全、健康的危害,引导大家转变观念,共同营造“禁燃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的良好氛围。鼓励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分享文明过节方式,让禁燃理念深入人心。

三、安全守护,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

关注小区及周边安全,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共同监督,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绿色过节,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

倡导以贴春联、挂灯笼、逛庙会、家庭聚餐、志愿服务、线上祝福等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欢度佳节,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和环保理念,共同守护纯净的空气与安宁的生活环境。

居民朋友们,蓝天白云、清新空气是我们共同的期盼。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旧习,拥抱新风,共同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度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的新春佳节!

祝您和家人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阜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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