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解决政绩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正确政绩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抓好学习研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检察干警坚持实事求是、遵循司法规律,聚精会神高质效履职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深入查摆问题,深入查找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问题,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作为重点要以上率下,带头从严查摆,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要开展整改整治,将学习教育整改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反馈问题结合起来,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要坚持开门教育,弘扬“四下基层”传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问题导向,将本次学习教育与激励党员、干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结合起来,持续锤炼党性,切实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开展学习教育同深化市院“四名”创建和“双百”人才培养工程要求相结合,与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相结合,与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细化落实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相结合,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