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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
时间:2022-07-27  作者:梁瑞林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知识是实践的指南。“十大业务”系列教材是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科书,其中的“普通犯罪检察业务”教材更是指导我们刑事检察干警实践办案的“手中卷”“案头书”。前一段时间,通过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业务》专题培训及自学,我对“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学习培训有了新的认识和感受。

  由于普通犯罪案件发生在人民群众的身边,侵犯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和生命等合法权益,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人民群众对这些犯罪的危害性感受最深刻,对这些案件的处理结果也最关注。而作为一名检察官助理,我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办理普通犯罪案件,在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小”难题,时常被这些“小”难题困扰。

  拿我最近协助办理的一起醉酒型危险驾驶案来说,这本来是一件比较常见的普通刑事案件。但与以往民警例行执勤查获的案子不同的是,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饮酒后驾车至某疫情防控检查点时,负责疫情防控检查的公安民警只是让其倒车,并未发现其已饮酒,但吴某主动向民警承认了自己饮酒驾车的事实,这才引起民警的特别注意,后因吴某涉嫌醉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达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该案中吴某主动告知的行为能否构成自首,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着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法律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了把心中的困扰搞清楚,也为了追求检察人心中的公平正义,我仔细查阅《普通犯罪检察业务》教材,其中关于危险驾驶案件问题认定的模块,给我办案指明了方向。这本教材从法理、法条解释、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等进行罗列讲解,其兼顾法律适用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常用性与疑难性,把更多篇幅用于解决争议性较大的问题或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我在办案中遇到疑点难点时,在这里我总是能够找到答案。

  “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目的在于“解困”,而“教”的方式决定了“解困”的效果。同时,《普通犯罪检察业务》一书中的“小案”内含“大政治”,其中运用了大量的“小案例”做“示范”,既能很好地将新的司法理念具体化、形象化,又充分展现出新时代司法理念的运用所产生的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激励、引导检察人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赢得最大民心。

  作为一名基层刑事检察干警,我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实际、脚踏实地,以学好、用活“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为契机,用心办好每一个“小案”,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依法能动履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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